17、及早谋划“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强与国家、省规划对接,围绕国家重点扶持的新能源、信息网络、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和行业,筛选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和省规划笼子(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18、动态确定百个招商引资洽谈和签约项目,定期协调督办,扎实跟进(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办公室、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19、认真落实优惠政策,严格兑现招商奖励,改进招商引资方式,精心策划招商活动,全面推进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的合作与联系,紧盯中字号、国字号和世界500强,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成长前景好的项目(责任单位:市招商局、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20、切实抓好项目服务保障,开展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
21、市财政继续安排500万元资金做好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2、强化领导联系责任制和工作队帮扶制,切实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征地、拆迁、资金等难题(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金融机构)。
三、一手抓产业壮大,一手抓结构调整,着力推进经济提档升级
23、充分利用国家和省产业振兴计划,重点支持鄂钢、球团厂、电厂、程潮铁矿等企业做优做强,扶持鸿泰钢铁、吴城钢铁、波尔容器、世纪新峰、新鄂重等一批中型企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继续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5、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考核奖励办法,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措施,财政列支100万元设立金融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奖励基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财政局)。
26、大力改造提升冶金、建材、服装等传统支柱产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7、切实加大工业企业技改力度,力争中小企业技改项目新增增加值1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