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广告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
(一)大力发挥广告协会在促进广告业发展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推进政会分开,规范广告行业组织运行机制,逐步把协会建设成法律保障、政府认可、业界支持、自立有为的行业服务管理机构。
(二)建立广告业信息发布制度。
强化广告业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广告业广告数据的统计申报、管理工作。定期对广告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核查,为广告市场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数据服务。推行媒体发行量和收视(听)率第三方权威认证,推进广告媒体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继续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建设广告监管和自律信息发布共享平台,为宏观监管和投资主体的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三)促进公益广告发展。
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公益广告活动。研究公益广告发展的扶持政策,采取鼓励措施,提高公益广告的刊播比例。开展公益广告学术研究,支持公益广告作品评优工作,适时开展公益广告比赛,提高公益广告策划、创意和制作水平,形成促进公益广告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益广告的社会影响力,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强广告理论研究和广告史料保护。
鼓励高校、广告企业、广告协会相互交流、合作,加强广告业发展政策研究,深化广告监管制度和广告学科理论研究。加强对广告方面人物、标本及史料的搜集、整理、保管与研究。
五、大力营造广告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建立和完善广告监管体系和机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广告监管体系,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与规范、维权与执法相统一。大力推进广告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服务方式,完善广告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具体事权分工,加大对广告监管工作信息化投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和手段,提高广告监管执法水平。建立广告发布企业信用档案。坚持促进发展与加强监管并举,通过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营造广告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建立虚假违法广告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