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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宁夏广告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6.积极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构建和谐社会、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和传播先进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公益广告发布量占全区广告总体发布量的3%以上。
  7.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建立广告业人才培养教育机制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优化广告人才成长环境,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
  (一)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尽快健全完善我区广告业的相关政策和地方立法,针对广告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尽快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完善广告市场准人与退出,广告活动规范,广告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宁党发[2007] 57号)精神,将广告业纳入相关领域重点扶持的行业,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完善广告服务产业链,突出广告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依法放宽市场准人条件。深入研究广告活动主体的新构成、新特点和新趋势,取消各种不利于广告业健康发展的准入限制。对申请注册一股性广告企业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其注册资本不受限制。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广告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2.培育广告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广告企业实施战略整合,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和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从人才、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进行横向联合和专业协作,促进广告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有较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龙头企业。支持实力强、服务优、信誉好,具有竞争优势的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组建股份制企业或广告集团。凡登记注册广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金放宽至1000万元,有3家控股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即可办理广告企业集团登记。
  3.增强中小广告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中小型广告企业加快提高自身专业化服务水平,扩大广告服务市场;在市场准人、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对资质好、经营行为规范、诚信度高的中小型广告企业进行扶持,使其以主营业务专长建立自身的品牌优势,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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