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政[2010]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四日

许昌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城〔2008〕195号)、《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科〔2008〕21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建筑节能,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供热计量改革的重要意义

  开展建筑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提高建筑保温性能,可以节约能源,有效降低采暖能耗;能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有效改善居民室内生活环境热舒适度;可以有效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大量减少燃煤取暖产生的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有效降低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加快供热计量改革,是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供热计量改革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和我市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结合许昌市实际,周密安排,积极有序地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目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要将按热计量收费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三个同步”:即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2011年采暖期前实现分户供热计量面积占全部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

  (一)2010-2011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任务18万平方米。其中,2010年完成改造任务10万平方米,2011年完成8万平方米。

  (二)2010年采暖期前,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分区控制改造。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