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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作落实措施的通知

  (三)认真做好310国道沿线城镇带建设规划。对“310”国道沿线23个城镇建设进行调研,结合经济发展现状和产业结构调整实际,上半年编制完成310国道沿线城镇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
  责任单位:市建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外地资金投资。二是建立非公有制新上项目及经济发展目标等考评机制。年中和年底分两次对非公有制新上项目及经济发展目标进行检查考评,年底排出各乡镇(街道办)综合经济实力名次,对前10名及发展较快的5个乡镇(街道办)进行表彰。三是建立融资服务体系。以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为依托,积极为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企业提供资金担保,同时积极推荐重点企业申请省财政贴息和国家扶持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加快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下大气力改善环境质量。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锅炉除尘、机动车尾气整治等6个专项行动。将火电厂脱硫治理工作列入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全市所有火电厂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脱硫治理工程。二是对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进行整治,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三是加强环境执法和生态保护力度。以“三门峡市环保世纪行”活动为载体,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环境行为。同时,严格影响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监管和审批,坚决查处生态违法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委、质监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关于推进各项改革,强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国资委、旅游局、财政局、人行、银监分局、文化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林业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各金融机构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具体措施是:
  (一)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一是在3月份组织进行流通企业改革专题调研。年底前完成10-12家市属商贸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核准制,把财政性资金纳入计划管理,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三是围绕促进发展文化产业,上半年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和工作调研,推广先进经验,加快改革进程。四是积极创造条件,年内将卢氏县的城关镇,渑池县的城关镇、仰韶乡,陕县的原店镇、大营镇,灵宝市的城关镇、尹庄镇改设为街道办事处,实行城市管理体制。四是积极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为加快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国资委、文化局、人行、银监分局、交通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扎实做好扩大开放工作。一是认真办好第十二届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投资贸易洽谈会,1-2月份认真筛选项目,提前实施项目对接,争取签约项目100个。二是组织企业,认真做好参加省政府组团的豫港投资贸易洽谈会、厦洽会、广交会、郑交会等一系列重要经贸洽谈活动,4月份组团参加第四届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预备发布有关铝产品深加工、煤化工、特色农业等重点招商项目100个。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出口品种,扩大汽车轮毂、铜箔、糖化酶、煤化工产品以及果品、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的出口。四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我市重点出口商品由外地委托代理出口的现象,解决税源流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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