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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作落实措施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作落实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长李文慧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在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会议批准。根据市政府第十次全会精神,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作落实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承担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落实;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作为市政府交办事项,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请各责任单位将落实情况分别于2006年的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20日前以电子公文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作落实措施

  一、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备足经济发展后劲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具体措施是:
  (一)千方百计抓好在建项目建设。突出抓好以“四大项目”为龙头的一大批在建项目,每个项目建立一套服务班子,强化责任目标,突出抓好投资环境、建设条件和协调服务,促使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全面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针对计划开工的开祥化工5万吨1,4-丁二醇等30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服务,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等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机制。每季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座谈会,集中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市大型项目办公室逐月督查通报进度,市委、市政府将组织两次重点工业项目集中督促检查进行落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建立发展市级工业项目责任制。确定市级工业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除已有的项目外,每个部门要新引进2-3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纳入重点目标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
  (五)努力抓好国债项目和中小项目建设。积极实施农业、社会事业、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煤炭沉陷区治理等国债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国债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效益。同时,积极抓好中小项目建设,协同各县(市、区)抓好新上投资在100-3000万元的项目100个,其中投资500-3000万元的项目不少于15个。
  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精心搞好项目储备。项目库共列入2006年建设项目155个,其中续建项目83个,新开工项目72个。要按照产业发展方向,筛选整理充实项目库,形成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分包死盯,加大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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