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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关事务局关于2009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节能工作情况的通报

宁波市机关事务局关于2009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节能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

  2009年是《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全面贯彻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能认真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少开支制止浪费深入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的通知》及宁波市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各单位领导带头,采取有力措施节能降耗,经过各单位努力,总体上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人均能耗相对2008年下降4.5%的目标。现将2009年度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能耗情况通报如下:

  一、能耗统计基本概况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要求,截止2009年12月31日,据统计市级99家公共机构公务用车耗油336.66万升(公车1467辆),车均耗油2294.9升(2008年公车1387辆,公务用车耗油376.48万升,车均耗油2714.4升),同比下降15.45%;办公用电3929.23万千瓦时、用水76.12万吨、消耗柴油189.53万升、消耗天然气33.77万立方米、消耗液化气10432立方米,2009年99家公共机构用能总人数14707人,人均能耗为1.069吨标准煤(2008年99家公共机构用能总人数12897人,办公用电4081.73万千瓦时、用水76.02万吨、消耗柴油193.60万升、消耗天然气29.96万立方米、消耗液化气7643立方米,人均能耗为1.25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4.90%

  二、节能降耗工作好的方面

  1、市级机关大多数单位对节能工作高度重视,明确相应部门与人员做好能耗的监管和统计工作,能耗统计数据基本符合实际,能按时上报。

  2、从对各单位09年上报的能耗数据分析审核来看,节能降耗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有(人均能耗和公务车车均油耗下降超过4.5%的单位28家):

  市委老干部局、市科协、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侨联、市工商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国税局、市海事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农机局、市外经贸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园林局、市环卫处、市贸易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行政审批办、机关大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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