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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

  69.认真落实鼓励农民进城定居优惠政策,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就业和生活问题。

  市农经委负责落实。

  八、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构建和谐洛阳

  70.新开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21万平方米和45万平方米,竣工16万平方米和30万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国有大企业职工住房)改造新开工50万平方米、竣工15万平方米。洛河以北城区及城中村改造完成拆迁130万平方米,开工300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办、大改办、旧改办负责落实。

  71.实施24条城市区背街小巷的路面改造和路灯照明改造工程。市区东部热源厂2011年春节前向用户供暖。逐步解决居民水电一户一表改造问题。新增放心早餐营业网点400个。

  各有关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商务局,洛阳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72.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再就业4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万人。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200个,公益岗位在岗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完善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各项政策,全年为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亿元以上。开展大学生就业帮扶安置专项行动,强化对“4050”人员、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服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73.扩大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基本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万人,争取更多县区进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参合农民人均筹资达到150元,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120元。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完善被征地农民补偿和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五保户供养等补贴政策,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探索制订农民工享受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待遇的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74.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快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积极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90%。加强新区学校、农村学校建设,尽快开工建设龙泰中学、龙瑞中学、龙祥中学和吉利初中、史家屯中学,确保新区洛一高、龙康中学、滨河中学今年秋季投用。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75.办好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

  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76.实施优势医院倍增发展计划,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与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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