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科技局负责落实。
6.完善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快转型升级,打造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突出抓好隋唐洛阳城、汉魏故城等重点旅游功能区建设,推进伏牛山滑雪度假区二期、玄奘故里旅游区、伏牛山白河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龙门世界级旅游精品景区。
市发改委、旅游局、文物局和栾川县、偃师市、嵩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抓紧建设郑西铁路龙门站游客服务中心,开通观光巴士和景区直通车,实现旅客零换乘。加强空港建设,增加旅游航班、航线。
市旅游局、公用事业局、交通运输局、口岸办负责落实。
8.完善旅游信息平台、城市标识系统、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办好牡丹花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
市旅游局、花会办负责落实。
9.发展壮大龙门、交通、航空等旅游集团。加强旅游宣传推介,拓展旅游线路,丰富旅游产品。
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10.抓好小浪底西霞院、龙门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平乐牡丹画专业村等十大文化产业示范村,《洛神》等八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大力发展演出业、娱乐业,开发文化新业态、新产品,打造优秀动漫创意产品。
市文广新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11.以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国家级产业基地和洛阳动力谷、1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加快新企业、新园区、新基地建设,超前谋划更多后续项目,争取更多产业集聚区列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12.严格落实国家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实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和环境容量指标优先配置,健全投融资平台、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加快发展配套服务业。
市国土资源局、金融办、发改委负责落实。
13.实施产业集聚区投资倍增计划,全年完成投资600亿元以上,其中基础设施投资80亿元、产业投资520亿元。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三、注重质量效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4.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向,完善运行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并马上解决苗头性问题。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提高煤电油气运和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能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15.大力实施企业服务行动计划,市、县两级分别抓好100家重点企业,推动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16.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强营销体系建设,组织产销对接会、供需见面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市商务局、民营局负责落实。
17.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困难群众补贴救助等政策,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