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审办事项
(一)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的核发
1.设定依据:《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申请;(2)受理;(3)用地现场、补充耕地现场踏看;(4)组织审查申报材料,局业务例会会审;(5)征地公告;(6)召开协调会或听证会议;(7)公告补偿;(8)交纳有关费用;(9)按区域、地类、面积分别逐级上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
3.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申请书;(2)建设单位农用地转用计划申请书;(3)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方案;(4)建设项目规划手续;(5)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及技术报告;(6)1:1万土地分幅现状图;(7)城市规模控制图;(8)被占地单位对补偿安置标准的意见。
4.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1)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的按20-24元每平方米计收,占用一般耕地的按10-14元每平方米计收;(2)土地管理费:征收土地总费用的1.1%-2.8%。
(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许可
1.设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2.申办程序:(1)土地使用权人申请;(2)审核;(3)批准。
3.申报材料:(1)土地使用权人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地上建筑物房产证复印件;(3)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人意向性意见;(4)抵押面积小于土地证载面积的,另行提供宗地图或坐标图;(5)土地评估报告、技术报告;(6)土地使用权人单位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4.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7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1.设定依据:《
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申办程序:(1)原划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2)审核;(3)报市政府批准。
3.申报材料:(1)土地转让申请;(2)单位法人证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3)营业执照;(4)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5)地价评估报告。
4.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或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核发
1.设定依据:《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申办程序:(1)用地单位申请;(2)审查;(3)上报市政府审批。
3.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单位请示文件;(5)宗地图;(6)单位法人证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4.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
1.设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