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抓紧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移动指挥平台,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框架。指导、推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修订完善的各类应急预案,尽快形成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的审查和备案管理。在本市已有的17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立其自己的应急救援队伍。
八、大力加强责任落实和基础基层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积极推动政府、行业的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制定出台针对区县政府、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责任制考核要求,加强对区县、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积极推动行政首长领导责任的落实,切实使各政府部门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得到落实,做到亲自抓、负总责,真正能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承担起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持续深入地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基层基础重点建设。年内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设计并逐步完善更加合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进一步发挥安全风险评估的作用,力求实现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当前重点推进工作的双挂钩。提升小企业和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水平,完善“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充实小企业数据库,对全市各区县街镇基层小企业评估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小企业的评估和监管工作;逐步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管理,把好申请、审核、审批关以及日常监管关。继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力争年内新增2个“国际安全社区”和4个“全国安全社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工商、质监、工会等部门的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和日常抽查,严格违法行为查处。
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系统干部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