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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继续推动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化工区和化工生产、储存企业作为检查重点,组织有关专家适时开展针对重点装置、重点设备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督促本市建工、城建等从事地铁施工作业单位,加强对地铁盾构施工的过程管理,严格排查可能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发生重大事故。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工地为监管重点,防止由于施工工艺不当、组织不合理等隐患造成各类事故。针对船舶、冶金、建筑施工等行业大型、特大型起重设备较多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旅游服务类企业开展应对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继续将规范闲置厂房租赁安全管理作为隐患排查的重点,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继续深入开展“三违”整治行动。继续加强“治隐患、反三违”工作力度,组织各行业系统深入开展“三违”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各行业系统,认真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确保从业人员熟悉和掌握企业的规章制度及要求,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继续采取较为形象直观的方法,认真做好“反三违”宣传片续集的编辑工作,不断扩大“反三违”的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好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推介会,积极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正反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多发行业存在的问题,共同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各类诱因。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
  建立规范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制度。建立职业危害申报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本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启动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依照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筹备启动本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严格审批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并实施建设项目备案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等实施备案管理。对依法取得资质,从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实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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