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轨道交通2号线东西延伸、10号线及主线段、11号线支线等6个项目,新增运营里程98公里。开工23个公交枢纽,实现“十一五”开工建设60个公交枢纽的目标。加快推进公交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投运。进一步加大郊区新城公交专用道的建设力度。研究完善公交停车保养场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推进“P+R”营运模式,在沪太路、江杨北路、富锦路等停车场扩大试点。
不断改善公交服务。积极做好大型居住区公交配套。推进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优化,推进巴士公交、浦东公交两家企业各自区域范围内的线网优化。配合虹桥机场等公交枢纽建成使用,调整相关公交线路;继续开辟一批冷僻公交线路,方便市民出行。在中心城区700条公交线路9000辆公交车上,全面配置手持式公交卡读卡机。落实公交服务规范,世博会之前确保60%以上公交线路达标。
(五)努力推进各种交通方式的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综合交通管理的体制优势,努力推进各种交通方式的协调发展。
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研究和推进落实完善经营许可、加强运价管理、完善法规体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加强行业监管、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维护行业稳定的具体措施。
继续推进道路运输及其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上海城市现代商业配送网项目运作。推进本市中心城区危险化学品零星配送试点工作。大力推进道路货物“甩挂”运输方式发展。贯彻实施停车换乘运营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停车场(库)属地化管理及停车执法联动机制试点及推广工作。
积极做好水上旅游事业的交通保障。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实施浦江游览相关管理标准,全面推进浦江游览港航规范化管理,确保世博会期间市场规范有序。进一步拓展水上旅游市场,做好长江水上旅游业、苏州河旅游市场以及崇明三岛水上旅游业的交通保障。加强游艇管理,规范游艇市场。
(六)切实加强交通港航行业监管
以依法行政为基础,以安全监管为重点,全面提升全行业监管水平。
加强行业规划编制和依法管理。高质量编制“十二五”交通港航各项专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
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和《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开展相关前期立法调研工作。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执法监督方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和落实行政审改后续监管措施,实现交通港航行业行政审批“一门式”受理,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