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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船舶防污染管理的通知

上海海事局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船舶防污染管理的通知
(沪海危防〔2010〕52号)


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春节长假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5号)精神,确保春节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维护水域环境,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及防污染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抓好春节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水上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二、春节期间,对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船舶进出上海港作业,提出如下要求:
  1.2月13日1800时至2月17日0800时禁止原油洗舱作业、船舶清舱作业和散装液态污染危害物质水上过驳作业。
  2.2月13日1800时至2月20日2400时暂停受理未经备案或超出备案范围的船舶残油污水接收作业和清舱作业申报。
  3.2月13日1800时至2月17日0800时期间,确因生产所需须进出上海港的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船舶,其船舶和收货人应于2月9日前将《2010年春节期间船舶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动态预报表》(附件一)、《2010年春节期间应急联系表》(附件二)及应急防范措施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经批准后方可进港。
  上述附件下载见上海海事局网站:WWW.SHMSA.GOV.CN
  附件一、附件二除书面报送我局外,还须同时附送其EXCEL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危防处。
  Email: wfc@shmsa.gov.cn
  三、各单位应做好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各项工作:应急器材充足可用;应急船舶处于待命状态;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准备;遇重大险情和事故应及时处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应急电话:1239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0年春节期间船舶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动态预报表
  2.2010年春节期间应急联系表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二O一O年春节期间船舶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动态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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