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和发展早午快餐市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经贸贸管〔2004〕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工作和生活节奏的明显加快,家务劳动和团体后勤服务社会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快餐服务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早午快餐市场的发展,我委拟定了《福建省建设和发展早午快餐市场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四年一月二日
福建省建设和发展早午快餐市场
的指导意见
快餐是为消费者提供日常基本生活需求服务的大众化餐饮。快餐业的发展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善以及生活与工作节奏的加快,带来的家务劳动和团体后勤服务走向社会化的必然产物。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拓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物资文化需求。”参照原国内贸易部颁发的《
中国快餐业发展纲要》,根据我省“十五”发展规划和快餐业发展的实际,特对我省建设和发展早午快餐市场提如下指导意见:
一、我省早午快餐市场的现状与建设发展的必要性
2002年,全省餐饮业零售总额达194.12亿元,快餐业零售额约为50亿元。全省餐饮业法人机构874家,其中快餐50家,占5.72%;网点64997个,其中快餐13412个,占20.63%;从业人员237246人,其中快餐41194人,占17.36%。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餐饮法人机构253家,其中快餐11家,占4.36%;产业单位385个,其中快餐22个占5.71%,占;从业人员40803人,其中快餐2171人,占5.32%;零售额29.48亿元,其中快餐4.58亿元,占15.54%。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餐饮连锁企业14家,门店150个,从业人员4113人,零售额19.44亿元,其中快餐连锁企业5家,门店73个,从业人员2987人,零售额19.1亿元。全省城镇人均食品消费支出2881.23元,其中在外用餐384.26元,比1999年增长92.27%,占人均食品消费支出比重也从7.94%提升到12.09%。
我省政府引导的早餐市场建设始于1998年。1998年原省贸易厅下发《关于发展早餐市场,促进大众化消费的意见》,1999年福州、厦门两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00年省委、省政府将建设“便民早餐”网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推动全省的早餐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至2002年,全省共有早餐配送中心20家,早餐网点3456个。厦门市在抓好早餐工程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午餐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