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的通知
(沪教委基〔2010〕31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人力资源强国发展战略,为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级各类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7〕16号)和《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办〔2007〕6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部分普通高中开展“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探索高中阶段对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办学机制、课程设置、教学途径、学习管理与综合评价办法。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这项实验,以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对学生创新素养早期培育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提供经验。
一、目的意义
在高中阶段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途径与方法,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工作。在一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先期开展这项实验,既可引导这些学校注重从办学机制等方面着手,改革现有的高中教育教学模式,探索一条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有效关注与培养的新路,为全市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经验和范式;又可以通过此项实验,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质的学生,对高校招生制度和后继教育改革具有促进作用。这项实验有利于导向高中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实施学生培养模式改革,还可影响到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创新素养培养的关注,推进义务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工作要点
1.注重实验。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发现和培养是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的人力资源开发重大课题,其核心内容是营造学校创新氛围,构建以人为本的学生自主发展课程,促进学生志趣和鲜明个性的形成,锻造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健康的心理生理素质。因此,参与这项实验需要学校有勇于创新、科学探索的实验精神和尊重事实、一丝不苟的科学精神,认真开展项目实验。
2.主动创新。参加这项实验项目的学校,应在具有创新潜质学生早期发现;如何在现有高中课程框架下既完成高中学业,又让这些学生在创新素养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学生创新素养的有效培养途径与方法;学生创新素养的检测与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敢于冲破现有的办学和教学模式,积极探索高中教学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