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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丹政发〔200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将伪安东协和会馆旧址、文化宫、朝鲜银行支店旧址等16处近现代优秀建筑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将16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表: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

1

伪安东协和会馆旧址

1940年

振兴区七经街劳动宫

是日伪统治者对中国人民奴化教育的历史实物见证,体现了日伪时期的建筑特点。

自旧址墙壁外侧起,东北3米,东南、西南、西北各5米。

保护范围外1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2

文化宫

1955年

振兴区七经街70号

是丹东近现代开展教育和娱乐的典型建筑,其民族风格的建筑具有时代特点。

自文化宫墙体外侧起,东侧延伸6米到随缘商厦西侧墙体,南侧紧临阳光酒吧北侧墙体,西侧延伸12米到六纬路东侧,北侧延伸18.5米到七经街南侧路边。

保护范围外1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3

朝鲜银行支店旧址

清末

振兴区七经街37号现工商银行振兴支行

朝鲜银行是日本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历史见证,其建筑风格体现了当时时代特点。

自旧址墙体外侧起,向东延伸2.5米至五纬路西侧路边,向南延伸6米至七经街北侧路边,向西延伸4.5米至丹东饭店,向北延伸5米。。

保护范围外10米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4

中朝友谊桥

1943年

振兴区滨江中路

既是日本侵中国东北的历史见证,也是抗美援朝战争及中朝两国友谊的历史见证。

自桥体外侧起,东20米至国门公园西东端栏杆外,南北50米至滨江中路,西30米至断桥东侧桥体,北南473米至桥体中间。

保护范围外30米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5

锦江山大桥

1932年

振兴区山上街锦江山公园门前

是城市道路规划发展的历史见证。

自桥体外侧起,西北至山上街南西北侧,东10米,西10米,南至十一经街北侧丹东宾馆、铁路小学的西北侧,东北、西南各15米。

保护范围外10米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6

日本安东女子中学旧址

日伪时期

现第六中学

是日伪时期教育历史的实物见证,其建筑风格体现了当时的时代特点。

以旧址现有围墙内为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外10米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7

日本安东中学旧址

日伪时期

现十九中学

以旧址现有围墙内为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外10米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8

满洲中央银行安东支行旧址

民国

元宝区中富街64号现工商银行元宝支行

是日本帝国主义垄断东北财政经济,进行殖民统治和金融掠夺的见证。

以银行旧址墙体外侧起,东至居民楼,南至中富街北侧,西至后聚宝街东侧,北至12米。

保护范围外10米内为Ⅳ类建设控制地带。

9

安东基督教三育中学旧址

民国初

元宝区蛤蟆塘镇劈才沟

由丹麦人创立,是东北著名的园艺学校,该校址曾是当年安东地区的最高建筑。

以旧址外侧墙壁为基点,各向东、西、南、北延伸5米为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外,东延伸20米至围墙,西延伸30米至围墙,北延伸40米至围墙,南延伸20米至围墙,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0

安东基督教神学院修女宿舍旧址

民国初

元宝区金山镇辽东学院院内 

由丹麦人所建,见证了基督教在丹东传播的百年历史,为研究丹东城市建设早期丹麦风格建筑提供了实物资料。

以旧址外侧墙壁为基点,向西8米,东7米,北15米,南4米。

保护范围外,东15米,西5米,北5米,南5米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1

牧师楼旧址

清末民初

元宝区金山镇文化路264号

见证了基督教在丹东传播的百年历史,为研究丹东城市建设早期丹麦风格建筑提供了实物资料,作为见证城市发展的历史遗迹,具有重要的历史文物价值。

自四面外墙基起四面向北、西、南、东各外延伸7米以内为保护范围。

自保护范围外延2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2

郭慕深办公楼旧址

清末民初

元宝区青龙街199号

 

自四面墙基起四面向外延伸7米以内为保护范围。

自保护范围外延2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3

安东基督教堂

1916年

元宝区教堂路程24号

见证了基督教在丹东传播的百年历史,具有典型的宗教特点的欧式建筑风格。

以教堂院区为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外10米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4

宝光寺

清末

元宝山下

为研究清末丹东宗教建筑特点及历史提供了实物资料。

以现有院墙做为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外,北30米,西5米,南20米,东5米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5

宝龙庵

清末

元宝山下

 

以现有院墙做为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外,北15米,西10米,南20米,东15米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6

极乐庵

清末

元宝山下

 

以极乐庵外侧墙壁为基点,东、西、南、北四面各延伸5米以内。

保护范围外,北20米,西10米,南50米,东15米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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