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已经冻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办理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调配、岗位核定、工资核定以及合同鉴证等手续。待省里解冻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恢复办理上述手续。
二、岗位核定
岗位核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批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岗位变化联审表核定的比例数掌握。
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领导,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都有空岗的情况下,可聘专业技术岗位,也可聘管理岗位。其余人员有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单位又有专业技术岗位的一律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由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到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携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手册、聘任表、资格证书到市政府政务大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有关手续。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携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手册及管理人员岗位管理手册、工勤人员岗位管理手册、聘任表、资格证书到市政府政务大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工勤岗位实行考聘分开,由下一级别岗位通过考试晋升到上一级别岗位的,上一级别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且在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携带工勤人员岗位管理手册、晋升技术等级审批表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到市政府政务大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三、管理岗位人员聘任
事业单位办事员、科员、副科级职员岗位人员拟聘任上一级职员岗位时,携带主管部门同意的拟聘任上一级职员岗位请示、编制管理部门下发的机构和职数文件、拟调整人员现任职务任职文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事业单位各等级职员岗位聘任条件,对拟聘任上一级职员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拟聘任四级岗位的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后,各单位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直部门(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流程(试行)》(四组发〔2009〕1号)规定的任职程序办理。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核同意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办事员岗位拟聘任科员岗位的不需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各单位即可履行聘任手续,之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单位携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备案表、管理人员岗位管理手册到市政府政务大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