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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使该项工作有效、顺利进行,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区、市、县、开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推进,对重大、疑难土地违法案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综合协调、数据核查、案件督办、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区、市、县、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明确责任

  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3月3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3月5日前提请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发放卫片,签订保密协议。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10年3月5日至6月15日):组织培训、自查核实、督促检查、上报数据。

  1.3月15日前,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区、市、县、开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2.5月5日前,各区、市、县、开发区领导小组对土地卫片图斑逐一进行外业调查,对照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进行用地合法性审查,汇总核查情况,写出自查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中应包括:①实地核查处理工作的主要做法;②基本数据;③分析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④加强执法监管的对策措施。填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5月15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区、市、县、开发区领导小组报送的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和表格进行审查、汇总并报市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4.6月5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区、市、县、开发区领导小组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意见报市领导小组核准后,再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上报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

  5.6月15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区、市、县、开发区领导小组迎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省领导小组对贵阳市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2010年6月15日至8月25日):整改查处、公开曝光。

  1.6月25日前,各区、市、县、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按照《贵州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权限规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不属本级查处权限的,及时与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系,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直接组织查处或委托、授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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