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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消防隐患和客运秩序、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3日)宣布失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消防隐患和客运秩序、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部分外地游客和市民群众通过信件、网络等形式反映我市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诈骗、盗窃、两抢、涉黄等治安问题突出;车托猖獗,黑车营运现象严重。同时,入冬以来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形势严峻。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全体会议也进行了布置安排,要求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整治。为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我市良好的社会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消防隐患和客运秩序、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消防隐患和客运秩序、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形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方案,落实措施,严格按照市政府全体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真正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确保整治工作迅速取得实效
  此次整治工作从2010年1月中旬开始至3月底结束。整治重点区域包括:西安火车站及周边地区;城区7个汽车站、5个临时服务站及周边地区(7个汽车站:陕西省西安汽车站,城东客运站,城西客运站,城北客运站,明德门客运站,西安市汽车站,三府湾汽车站;5个临时服务站:环建委客运站,康复路客运站,省木材威远客运站,火车站东广场,市体育场客运站);西京医院及周边地区;大雁塔南北广场、钟鼓楼广场及周边地区。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在集中开展防“两抢一盗”、防火灾事故、防交通事故、打击多发性犯罪“三防一打”综合整治活动基础上,深入开展“交通秩序”、“色情服务场所”、“碰瓷敲诈”、“车托医托”等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为主,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供销联社配合展开。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在安排部署以上重点区域整治工作的同时,应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各自整治重点,负责安排好辖区内整治工作。
  一是扎实进行重点区域治安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持续开展“三防一打”专项治理,按照既定部署,组织干警开展工作。针对重点区域小偷猖獗、碰瓷敲诈和两抢频发等问题,要加强治安巡逻力量,提高街面见警率,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特别是西安火车站,城区7个汽车站和5个临时服务站要增加巡警,固定人员、固定位置,加大巡逻密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人员活动空间。属地分局、派出所要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划分责任区,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对犯罪分子跟踪、密拍取证力度,以确保打击效果。加强公交车辆安全管理,对经过重点区域,乘客较集中的线路,公交公司要指派一名安全员上车规范乘车秩序,防止治安案件发生。对于公交车站等人员流动相对较大的区域,要安排人员引导乘客排队上车。要采取警、便结合,人、车结合的方式,增加有警密度,成立反扒小组,坚决将公交车上及重点区域盗窃发案率降下来。城六区政府和四个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安排重点区域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动员组织群防力量进行巡逻,尽量减少和消除监管盲区,规范交通秩序,防范盗抢等各类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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