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逐步建立乡村医生养老机制
按照《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步建立乡村医生养老机制。
五、积极探索乡村一体化管理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中,结合药品“三统一”和政府财政补偿工作,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内容和机制,根据各地实际,适时推广。
六、协同相关处室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结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推动乡镇卫生院实行因事设岗、因岗聘人、全员聘任。推行人员薪酬与工作绩效结合,杜绝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逐步实现院长竞聘制、人员聘任制、工资绩效制。
七、启动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工作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科学配置卫生资源,提出对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召开全省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现场会,逐步实现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的规范化管理。
八、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
继续实施国家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卫生部农卫司下发的年度培训大纲和要求,做好2010年度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临床技术人员的短期知识培训和临床技能实践工作。落实包括新补充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九、做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
通过调研修改完善项目方案,全省范围内实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坚持继续按照“技术项目培育制”方式实施,切实做到全面提升卫生院的业务水平及管理水平等综合服务能力。
十、检查落实65岁以上农村居民健康体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