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进一步提升院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重点做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的公开,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六是加强行业监管。对辖区大医院开展巡查工作,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强化对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使用的监管。
七是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力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使医疗纠纷从医院处理为主逐步转变为第三方调解为主。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实行首诉负责制,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坚决制止和打击医闹行为。
八是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纠风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各业务部门和职能科室要把行风建设纳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层层落实责任制。
九是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规范卫生行业协会、学会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紧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知识结构和专业构成,强化岗位培训和教育管理。继续完善采购软件和监管平台,确保集中采购正常、高效、安全运行。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和监管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对挂网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采购双方认真履行购销合同,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供货和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医疗机构按时回款,确保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
(三)拓展集中采购范围。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监管”的原则,将包括基本药物在内的各类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统一纳入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体系。逐步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也纳入集中采购,以节约工作资源,降低社会总成本。要科学确定采购原则、操作办法、运行机制等,保证医疗机构采购到质优价廉的产品。
五、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