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登记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也是了解、跟踪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各设区市人事局、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建立就业登记跟踪、就业统计分析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为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和就业统计质量,我局将严肃查处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挂靠到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等各种虚假就业现象。对经查实的虚假就业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责任。对参与弄虚作假的学校在就业评估时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人才服务机构按《
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才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归档和发布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各设区市人事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托公共网做好本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以及本设区市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登记工作。具体的审核操作办法请登录公共网下载中心,查询《设区市人事局用户使用指南》。
各地、各院校就业登记中遇到什么问题,请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联系。
就业登记方面
联系人:李超、刘佣强
电 话:0591-87674885、87622361
传 真:0591-87546960
网站使用方面
联系人:胡淑钦、苏武
电 话:0591-87546900、87565225
传 真:0591-87546900
附件: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
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
学校名称: 编号:
姓 名 | | 性别 | □男 □女 |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 | 省(区) 市(州) |
所获学历 | □专科(高职) □本科 □硕士 □博士 |
所学专业 | |
离校后联系方式 | 手机 | | 固定电话 | |
QQ号 | | Email | |
灵活就业方式 | □自主创业 □灵活就业 |
自主创业情况 | □已办理了创办公司手续 □正在办理创办公司手续之中□自主创业地 省(区) 市(州) 县□公司名称: (必填)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毕业生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灵活就业情况 | □作家 □自由撰稿人 □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 □艺术工作者□其他: (必填)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毕业生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