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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我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一)就业登记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也是了解、跟踪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各设区市人事局、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建立就业登记跟踪、就业统计分析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为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和就业统计质量,我局将严肃查处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挂靠到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等各种虚假就业现象。对经查实的虚假就业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责任。对参与弄虚作假的学校在就业评估时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人才服务机构按《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才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归档和发布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各设区市人事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托公共网做好本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以及本设区市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登记工作。具体的审核操作办法请登录公共网下载中心,查询《设区市人事局用户使用指南》。

  各地、各院校就业登记中遇到什么问题,请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联系。

  就业登记方面

  联系人:李超、刘佣强

  电 话:0591-87674885、87622361

  传  真:0591-87546960

  网站使用方面

  联系人:胡淑钦、苏武

  电 话:0591-87546900、87565225

  传  真:0591-87546900

  附件: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
  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

  学校名称:                编号:
  
姓 名 性别□男  □女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省(区)    市(州)
所获学历□专科(高职)   □本科   □硕士  □博士
所学专业 
离校后联系方式手机 固定电话 
QQ号 Email 
灵活就业方式□自主创业       □灵活就业
自主创业情况□已办理了创办公司手续 □正在办理创办公司手续之中□自主创业地   省(区)   市(州)   县□公司名称:          (必填)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毕业生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灵活就业情况□作家  □自由撰稿人  □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     □艺术工作者□其他:          (必填)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毕业生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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