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生产能力保持合理水平。到2010年,全市地方煤矿生产建设规模达到8780万吨/年,到2015年全市煤矿(包括中煤平朔露矿和同煤集团在朔办矿)生产建设规模达到2亿吨/年。
2关闭小矿和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炭企业取得重大进展。到2010年,全市地方煤矿数量减少到67座,矿井单井生产规模平均达到131万吨/年以上;到2015年,全市地方煤矿数量控制在50座左右,矿井单井生产规模平均达到200万吨/年以上。
3产业集中度大幅度提高。到2015年,全市形成1000万吨/年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3家,500万吨/年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4家,300万吨/年的地方煤炭企业集团8家,这些大型集团煤炭产量占到全市的80%以上。
4产业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所有煤矿全部建成本质安全型质量标准化矿井,实现采掘机械化,综合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0%,综合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75%;到2015年,综合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90%,综合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85%。
5矿容矿貌明显改变。到2011年,3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要实现“矿城四化”(即指:矿区道路全部硬化、矿区四周及工业场地全部绿化、职工公寓达到星级化、生活设施一流化),矿井地面储运煤全部实现绿色封闭化。
300万吨/年以下矿井要实现“矿山四化”(即指:矿区道路全部硬化、工业场地全部绿化、职工公寓宾馆化、生活设施现代化)。
6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成效。到2011年,大型集团煤炭企业主要污染源治理达到国家标准,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70%以上,矿井水复用率达到80%以上,达标排放率为100%;到2015年,所有煤炭企业主要污染源治理达到国家标准,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85%,矿井水复用率达到90%以上。
7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1年,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要求,煤炭矿井资源回收率达到75%以上,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90%;到2015年,煤炭矿井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100%。
8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到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好转,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3人以下;到2015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人以下,煤矿职工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关闭小矿和兼并重组步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