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配合行业部门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树立“大安全”的意识,充分发挥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协调作用,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煤炭、交通、消防、建筑、铁路、民航、质检、环保、地震、电力等部门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和完善专业联防体系。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5.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力争11个设区市今年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机构职能,努力推动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县(市、区)也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各级有关部门也都要建立或明确负责应急管理的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有效开展工作。推动p社区、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和各类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6.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决策指挥机制,实现上下贯通、反应迅速;协调顺畅,指挥有效;调度灵敏、保障有力。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相关单位指定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推动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之间建立工作机制,提高在各类事故救援中的应急联动和协同处置能力。
7.加快“十一五”省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规划各项建设任务;对省安全生产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编制“十二五”省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的研究。探索建立专职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服务和参加社会救援的有偿补偿、资金投入、工伤保险等政策措施,以确保各类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服务、参加社会救援发生的支出和装备、物资损耗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使各项政策措施更有利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演练
9.继续抓好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为主的预案制定完善工作,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提高预案的质量,确保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10.加强预案的备案管理。落实《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案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提高预案质量、健全预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