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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豫司文〔2010〕50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省监狱管理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实现新闻宣传和司法行政工作互促双赢”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增强策划能力,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宣传水平,注重宣传效果,服务发展大局,呈现出有规模、有声势、有特色、有成效的良好发展态势。在《法制日报》发稿量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位,被司法部表彰为“2009年度全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在省委政法委政法宣传情况通报中排名第一,开创了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在全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发展进程中,广大新闻宣传工作者坚持党的新闻宣传工作方针,贯彻厅党委的工作要求,研究新闻宣传工作规律,发挥新闻宣传工作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创作出大量的优秀作品,为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厅决定,对在2009年度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郑州市司法局等23个先进集体和邓红阳等53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弘扬听话、无私、用心的司法行政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四个重在”的要求,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士气投入本职工作,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迈入全国第一方阵,更加有力地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实现中原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2009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3个)

  郑州市司法局

  新乡市司法局

  许昌市司法局

  洛阳市司法局

  开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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