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度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省直各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中央在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按照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关制度要求和2009年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省委领导同意,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行2009年度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地厅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二、考试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地厅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名单附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须报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参加补考。
三、考试时间、地点
12月5日上午9:00-11:00,在省委党校教学楼省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基地举行。从通知之日起至2009年11月27日之前,各地各部门将参加考试领导干部名单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并领取座号单。11月30日-12月2日,各市州(甘肃矿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向省依法治省办联系领取考试试题。
四、考试内容
1.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知识,重点是
宪法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三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民生问题、社会保障、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