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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三、加快推进良种工程建设,提高粮食优质率。要大力实施良种工程,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办法,推广一大批优质高产良种,提高粮食品质。水稻重点推广天优3301、特优航1号、II优航2号、甬优6号、宜优673、宜优99、扬两优6号、佳辐占等,马铃薯重点推广中薯3号、紫花851,甘薯重点推广福薯8号、龙薯10号、泉薯84等优质高产良种,提高粮食优质率,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同时,要继续加强粮食优质品种的选育和粮食优质品种的引进,多途径满足生产需要。

  四、切实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供保障。要及早做好各种农用物资的准备,采取内产外调、冬季储备、限价管理等措施,确保化肥供应。要将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种子储备足额到位。确保种子、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货源足、质量优、价格稳。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联手协作,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要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确保基层农技人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服务农民、服务农业生产上,为提高农民种粮水平,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优质服务。

  五、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各地要针对我市自然灾害频繁的特点,及时制定防抗干旱、台风、洪涝、低温霜冻等自然灾害的减灾预案,落实好抗灾资金、技术和物资,建立和完善重大灾害应急机制,切实发挥科技减灾功能,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采取“防、避、抗”等多种措施,认真落实耕作制度安排、品种布局调整、栽培管理、水肥调控、病虫害预测和综合防治、灾后恢复生产等措施,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救灾水平,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附件:2010年漳州市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四日

  附件:
  2010年漳州市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县(市、区)

2010年计划面积(万亩)

全市合计

178

芗 城 区

1.8

龙 文 区

0.2

龙 海 市

24.9

漳 浦 县

49.7

云 霄 县

24

诏 安 县

29.9

长 泰 县

8.5

东 山 县

2.1

平 和 县

19.8

南 靖 县

12.9

华 安 县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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