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漳政办〔201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0〕3号文)精神,为稳定我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粮食自给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78万亩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见附表),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是特殊商品和战略物资,粮食安全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订单补贴、农机具购机补贴和水稻保险等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兑现落实到位,确保种粮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充分发挥农民种粮积极性。要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把粮食生产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落实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深入宣传发动,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到户,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防止耕地抛荒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切实保护耕地,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要建立下管一级的粮食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年底将对各县(市、区)的完成情况给予通报。
二、狠抓关键技术措施落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实行良田、良制、良种、良法的有机结合,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修复农田水毁工程,继续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视改良土壤和培肥地力。要以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增产效果好的粮食“五新”成果进村、入户、到田,重点抓好超级稻高产栽培、水稻精确定量栽培、马铃薯脱毒种薯和稻草包芯栽培、甘薯脱毒苗、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控等关键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实现农机农艺结合,发挥科技增粮作用。要引导耕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大面积均衡增产,通过抓重点产区、重点作物和重点增产技术,着力提高单产,确保总产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