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商圈:东城大道和东城中路十字交叉的临近地带以及花园路、红荔路、育兴路等主要街区组成南北两个商业集聚地。规划期内,东城的网点应以新型业态的时尚、个性化、娱乐、餐饮消费为特色,带动旧城商业街区经营模式更新,创新消费热点,集聚新型商业板块。规划近期,限制重复开设业态雷同的大型商业网点,鼓励知名品牌店、专卖店、特色店的经营。扶持东城南路形成以露天茶吧、西式酒吧、咖啡屋、宾馆为主的娱乐休闲区;东纵大道、东城中路及东城大道一带以中高档主题消费为主,形成时尚购物区。规划远期,东城的商业集聚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应对周边镇区的发展与消费需求形成有力的补充和扩展,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应逐步向市区外部转移,减少城市交通压力。
南城商圈:南城的商业网点主要集中在莞太大道两侧以及银丰路、宏远路、富民商业街等地。规划期内,以鸿福路和东莞大道为景观主轴,展示我市新型政企形象和现代商业、产业风貌,重点体现商务功能特色。商业网点的建设应以新型业态为主,以综合百货和综合超市为主力店,构建一个大型购物中心,配套品牌专卖店、专业店、便利店以及各类品牌连锁餐饮网点等;购物中心及其配套网点设施必须与行政、商务的整体规划发展环境协调一致;设立配套的品牌商务酒店,引入知名金融机构、专业管理咨询公司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商务服务机构,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东莞国际会展中心,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产品尤其是高科技产品的博览会、洽谈会、学术交流和研讨会等活动,吸引各地商家,扩大东莞制造、研发的影响力,提升品牌的知名度。
万江商圈:万江商业网点主要集中分布在万福路、教育路和万江汽车总站、华南MALL等地附近。规划近期,以商业网点集聚度较高的万福路和教育路为核心向外辐射。规划远期,将向西城路附近的万江商贸中心扩展。重点以华南MALL和麦德龙等大型商业项目为主形成购物中心,与旅游、休闲、娱乐等相结合,体现多元化服务特色。规划期内,应适度控制大型零售网点和大型购物中心等的建设;鼓励调整中型综合超市作为商业集聚地的主力店;扶持连锁经营;限制不规范的专业批发市场的建设,鼓励大型网点与中堂镇的大型网点形成连锁与错位经营,以增强向西部各个镇区的辐射力度。
第十三条 城市商业副中心
城市商业副中心要与城市行政区域相协调,辐射周边主要社区,是城镇商业组团的主要集聚地,带动区域需求升级。规划期内设立的八个城市商业副中心是松山湖、虎门、常平、厚街、塘厦、长安、樟木头、石龙。
松山湖副中心: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在《总规》制定的城镇体系中呈“弓箭”形空间构架,在我市由外向型加工制造基地向区域性商贸中心的转变过程中,具有支撑技术平台的核心地位,承担区域商务中心职能,是我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产品的展示、交易及交流中心,区域研发服务中心、学术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松山湖大道两侧沿线逐步发展形成现代商业商务区域连接市区商业主中心。大朗、寮步、大岭山镇区的商圈发展逐步融入松山湖副中心,强化我市中部以现代商业元素为特色的商贸集聚与辐射作用。规划近期,做好商业网点设施的配套建设,规划调控其规模、结构、布局、标准及用地等方面,高起点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同时为远期规划建设预留发展空间。规划远期,完善商业网点功能、结构和布局;提高商业网点标准,增强商务辐射功能,为东莞市乃至珠三角地区提供产业支援服务和物流服务,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
虎门副中心:虎门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性商业服务业中心城镇。虎门应整合设计、培训、信息服务和物流资源,强化服装服饰、布料和皮具皮料批发零售业从珠三角辐射整个华南地区乃至全国的商贸优势。规划期内,扶持和鼓励资金雄厚的商业批发企业向集团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发展。建立仓储式超大型网点,以加快交易周期,降低交易成本,培育、提升和强化自有品牌,引进和代理世界名牌。重点建设分别以银龙路为主轴线、以白沙拟建铁路枢纽为中心、以在建国际商贸城为主力网点的三个“1平方公里”的商业集聚区。将部分现有批发市场外迁至规划中的商贸物流中心,原地改造为面向城市居民服务的商业、休闲娱乐区;增加城市绿地,优化人居环境,从长远考虑提升商业中心的土地增值空间。
常平副中心:常平应凭借铁路枢纽的区位优势,发展成为东莞东部商贸流通业中心城镇。商业核心区由“田”字形的中元商贸区和常平大道为主轴线的镇中央商贸区构成。规划期内,应重点建设大京九物流基地;增强酒店业的商务、度假功能。在常平大道、常朗路、大京九物流基地及环城路一带逐步形成商品交易集散地;适度调控大型零售网点、星级酒店和批发市场的建设,着力调整业态,引导错位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