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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2005-2015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


  商业网点规划的近期目标是:

  (1)建设一个以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主要商圈为核心的东莞市商业主中心,发展松山湖、虎门、常平、厚街、塘厦、长安、樟木头、石龙八个商业副中心;

  (2)确定九类城镇商业组团的定位与整合优势资源;

  (3)构建四类社区商业组合的建设管理模式;

  (4)调整现有商业街定位;

  (5)规范批发市场管理;

  (6)提升集贸市场经营档次,规范经营行为;

  (7)调控会展场馆建设,完善配套功能;

  (8)规划建设三个功能明确、定位互补发展的物流基地;

  (9)调控四、五星级酒店建设,提升酒店业服务水平;

  (10)鼓励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应用。

  第九条 远期目标(2011-2015年)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年均增长率13%计算,到2015年约为1657.96亿元。规划远期,折合消费人口人均大型零售网点面积达到1.04平方米,大型零售网点新增74万平方米,总量达到382万平方米。同时,大型商业网点适度发展和调整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零售商业网点结构中新型业态的比例。

  至2015年商业网点规划的具体目标:

  (1)强化商业主中心的集聚和辐射力度,完善商业副中心的服务功能;

  (2)培育九类特色城镇商业组团,均衡互补发展;

  (3)完善四类社区商业组合的服务与管理模式;

  (4)优化商业街的形态、结构,创新管理模式;

  (5)加强批发市场的集约化经营管理和电子商务功能;

  (6)创新集贸市场经营方式,整合配送资源;

  (7)健全会展场馆的功能;

  (8)完善物流基地的各项设施和服务功能;

  (9)构建完善的区域酒店业服务体系,发展三星级以下经济型品牌酒店;

  (10)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提升服务业管理水平。

第五章 规划布局

  第十条 总体布局

  东莞市商业网点总体布局主要由城市商业主中心、城市商业副中心、城镇商业组团、社区商业组合四级商业功能区构成,并合理分布商业街、商品交易市场、专业会展场馆、物流基地和星级酒店等大型商业设施,构建多中心、多层次、均衡分布、相互补充的组团式商业网点布局。

  第十一条 规划重点

  本规划的重点是对城市商业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商业主中心、副中心,在明确其商业发展定位和商业中心区范围的基础上,提出鼓励发展和限制发展的方向。适度调控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零售网点、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专业会展场馆和四、五星级酒店等大型商业设施的新建和发展。

  第十二条 城市商业主中心

  东莞城市商业主中心具有相对广泛的商业定位,在我市商业发展中具有引领时尚消费、领衔娱乐新潮、发展多元化的商业地位,辐射整个市域和周边地区,是城市商业活动的核心与窗口。商业主中心由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的主要商圈集聚而成,在不同的商业区发展各具特色的商业网点。考虑设置专门展销、营销东莞自产名牌产品的区域,使商业网点与制造产业形成优势互动。

  莞城商圈:莞城的商业网点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正路、金牛路、北正路、向阳路、振华路等传统商业街区和东纵大道两旁。规划期内,应结合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利用旧城资源,整合现有网点,合理配置市政交通设施,提升旧城商业价值。注重商业网点建设与岭南文化内涵的有机融合,保护和修缮大西路、振华路、中山路骑楼街,在传统商业街的运营中展示东莞特有的商业文化与历史内涵,使购物和旅游融会贯通,创新消费方式,振兴传统特色商业街。东纵大道商业网点与东城商圈东城大道的商业网点相连接,逐步形成以新型中高档业态为主的现代商业区。调控大型零售网点的建设,引导综合百货商场、超市等拉开消费档次,确立消费主题,错位经营。鼓励品牌特别是东莞自有品牌专卖店和专业店的发展。调整“迈豪街”、“市桥河商业街”等商业街道店铺布局,引导小型商业网点创新经营模式,完善街道配套设施,营造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提升经营档次。调控集贸市场建设,引导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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