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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2005-2015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2005-2015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2005-2015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东莞市2005-2015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三章 城市定位和商业定位

  第四章 商业网点规划目标

  第五章 规划布局

  第六章 商业网点管理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依据

  《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04〕39号);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下称《总规》)。

  第二条 规划对象

  本规划对象是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业主、副中心,城镇商业组团、社区商业、商业街、会展场馆、农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其它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和酒店。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2005年-2015年;近期规划:2005年-2010年,远期规划:2011年-2015年。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四条 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富裕型小康社会发展为动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提升东莞市的商业服务业竞争力。

  以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为目标,优化市场布局;以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基础,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东莞城市商业与产业的关联互动,构建现代化的商贸和产业支援服务业网络体系。

  创新消费服务方式,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东莞工业化发展模式向现代化宜居型城市发展模式转变。

  第五条 规划原则

  将城市商业网点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以人为本,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

  以发展新型业态、调整网点结构为主,大型商业网点与中小型网点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规划引导与市场调节机制相结合,盘活存量,优化资源配置。

  充分体现科技进步,注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第三章 城市定位和商业定位

  第六条 城市发展定位

  东莞市的城市发展定位是:以现代制造业名城为特色,集生态绿城和文化新城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市,成为国际性制造业中心和区域性产业支援服务业中心。

  第七条 商业定位

  东莞市是广东省和珠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区域性商贸中心,是内外贸易、物流、旅游、会展等第三产业功能突出的现代流通业枢纽型城市。

第四章 商业网点规划目标



  到2015年,东莞市将建成以“一主八副”商业中心为主导,以城镇商业为支撑,以社区商业为基础,以各类商业街为特色,市场结构合理、业态优化,电子商务功能完善的商业网点体系,形成商贸服务业、会展经济、物流基地与现代制造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繁荣局面。

  第八条 近期目标(2005-2010年)

  东莞市200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89.04亿元,以近期增长率为15%预测,2010年为899.87亿元。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折合消费人口人均大型零售网点营业面积约为0.61平方米,总量达212万平方米。规划近期,折合消费人口人均大型零售网点面积达到0.87平方米,增加96万平方米,总量达308万平方米,以满足消费需求。同时,调控大型零售网点的业态和结构,提高零售商业网点结构中新型业态比例,大力扶持连锁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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