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数字媒体内容业。利用数字家庭服务平台,开发适合家庭和个人消费的数字音视频、数字多媒体、数字出版和移动电视产品,发展交互性多媒体内容服务业。大力发展面向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公共文化领域的数字内容产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壮大网络文化产业。
(八)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电器机械、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造纸、医药、汽车、玩具等行业的应用软件和嵌入式系统,大力发展文化、教育、金融、电子政务等领域的应用软件,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间件的发展。加快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重点突破音视频、通信、现代装备制造等领域的集成电路设计技术。
(九)面向生产制造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推进我市支柱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推进企业设计、生产和管理各环节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支持面向制造业集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发展。大力发展为生产服务的信息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等业务,规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
(十)面向商贸流通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自动识别和采集跟踪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建立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采集、交换以及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形成较完善的物流信息标准体系。整合交通、港口、银行、海关、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物流信息资源,建设公共物流信息平台。
(十一)电子商务。推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促进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发展。完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积极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大力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应用,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应用平台。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和地方性法规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
(十二)现代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推动金融业管理信息化、金融业务的信息服务创新、金融在线交易业务;支持数据处理中心、呼叫中心、容灾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支撑体系和业务,以及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数据外包服务。
(十三)面向农村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坚持以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和企业参与,推进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大力发展面向农产品流通、农业科学种养、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农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法制建设和村务管理等领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现代信息服务业,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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