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6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