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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四、提高粮食优质品率

  要立足于改善作物品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办法,大力推广一批优质高产良种。水稻重点推广宜优673、宜优99、甬优6号、佳辐占等,马铃薯重点推广紫花851、中薯3号,甘薯重点推广福薯8号、龙薯10号、泉薯84等优质高产良种,提高粮食优质率,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要继续加强粮食优质品种的选育和省内外粮食优质品种的引进,加快品种更新,多途径满足生产需要。同时,要通过促进健身栽培,控制农药、化肥的用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和腐熟有机肥等措施,切实提高粮食质量安全。

  五、强化粮食生产服务

  (一)保障农用物资供应。各地要把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保障供应作为服务农民、服务粮食生产的重要手段,及早做好各种农用物资的准备,确保种子、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货源足、质量优、价格稳。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联手协作,在春耕备耕、夏收夏种和秋收冬种期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

  (二)加强生产技术指导。要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确保基层农技人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服务农民、服务农业生产上,尤其是在生产的关键季节,要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科学田管,主动帮助农民选择高产优质品种,传授新品种的栽培技术,及时防治病虫害,为提高农民种粮水平,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优质服务。

  (三)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要及早制订和完善各项防灾减灾预案,落实好抗灾资金、技术和物资,建立和完善重大灾害应急机制,突出发挥科技减灾功能,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救灾水平。认真落实耕作制度安排、品种布局调整、栽培管理、水肥调控、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灾后恢复生产等措施,有效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莆田市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莆田市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县 区

2010年计划

面积(万亩)

产量(万吨)

全市合计

85

32.5

仙游县

39.25

15.5

荔城区

12.4

4.6

城厢区

5.5

2.05

涵江区

9.4

3.8

秀屿区

14.5

5.2

北岸开发区

3.8

1.3

湄洲岛

0.15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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