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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发〔2009〕67号),设立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卫生局部门管理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职责

  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环节的监管职能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强化职责

  1、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

  2、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监督。

  3、强化96311举报受理中心的服务功能。

  (三)划出职责

  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责、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化妆品标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有关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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