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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研。

  (十)组织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协调新闻单位对市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工作。

  (十一)收集、反馈重要政务信息,及时向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报送重要信息,负责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三)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办公厅所属单位。

  (十四)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处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长讲话和重要综合性材料;参与起草市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根据政府工作需要或市长指示,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和重要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或建议。负责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碰头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以及有关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的会务组织、纪要草拟及相关文件的审核;负责机构编制方面的公文办理、领导讲话等材料起草、会务和调查研究工作;承办政府党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和政府办公厅制发文件的核稿和把关;负责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和政府日常政务活动的安排;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及外地市主要领导来银公务活动的安排、联络、协调等工作。

  (二)秘书二处

  负责发展计划、工业经济、财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宗教、城市建设、市政管理、国土资源、环保、园林、招商、房管、城市管理、地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教育、科技、政法、文化、文物、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外事(侨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国有资产、信息产业、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公文办理、领导讲话等材料起草、会务和调查研究工作;办理政府领导联系有关方面的工作;负责归口内市长办公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协调会议等相关会议的会务组织、纪要草拟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负责有关副市长活动的安排、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及外地市相关领导来银公务活动的安排、联络、协调工作。

  (三)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中央、自治区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以及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承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参与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媒体披露的对市政府工作批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的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办理政府领导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有关工作,负责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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