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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科学规划,创新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加强组织管理,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加快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资源、环境、人文状况,根据各地自然、经济、社会、民俗等实际,山川有别,采用不同的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突出重点,综合整治。抓住影响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保护的突出环境问题,点面结合,综合整治。以川区和集镇、中心村、生态移民村为重点,抓好垃圾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先支持农村小康环保试点、黄河金岸沿线村庄及生态移民庄点、塞上农民新居开展环境整治。

  --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坚持政府扶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和农民投工投劳,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农村环境建设投入机制。

  --科技支撑,试点示范。加强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发挥科技在农村环保中的支撑作用。综合应用治理措施,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先易后难,整体推进。

  --宣传教育,公众参与。注重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环保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目标。到 2012 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得到保护,农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环境监管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努力把我区建成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示范省区。具体目标为:

  --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新建 600 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率川区达到80%以上、山区达到40%以上。建设60个重点集镇(农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新建农村饮用水源地100个,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

  --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5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加快“一池三改”建设,沼气入户率达到40%,秸秆还田、秸秆气化、饲料加工等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遍推行,粮食主产区测土配方施肥普及率川区达到90%以上、山区50%以上;全面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面积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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