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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说明告知制度的通知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到×××(地点)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附4:
XXX环境保护厅/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环罚先告字〔 〕第 号

  :

  你单位因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从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看,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

  根据 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做出          的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到×××(地点)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格式只提供样式,具体制作时因案情不同可长可短。

  附5:
XXX环境保护厅/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环罚听告字〔 〕第 号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

  经调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 行为,违反了《……法》 第 条第 款的规定。

  违法行为等次: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为轻微(属于一般的认定为一般、属于严重的认定为严重,属于特别严重的认定为特别严重)。

  拟给予处罚的依据和种类:本机关依照《…… 法》第 条第 款  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行为罚)

  2、罚款(适用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处罚标准)……

  申请听证的期限: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厅/局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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