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584号)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代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幸福寿粤报[2009]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 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 71811164-X | 4401007181116400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11号建和中心25楼 | 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