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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吴仪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现就贯彻国家工商总局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工商总局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2006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任务。

  2006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增强五种意识,创造五个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主题,以净化广告市场为目标,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严格广告市场准入资格和经营行为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分级广告监测制度和广告发布的预警系统,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提高广告意识,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实现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人民群众满意。

  二、继续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在前一阶段集中整治基础上,按照省局《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06年上半年各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要以净化广告市场为目标,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虚假医药、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使违法广告率大幅下降,使人民群众满意。

  三、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重点查处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超出批准范围宣传保健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未经审查批准或超出批准范围,医疗广告保证治愈率等违法广告。

  强化对网站、声讯服务台等传媒单位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宣传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有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不良文化。要集中力量对房地产、招生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并向省局上报书面清理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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