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保险宣传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市各保险公司、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保险学会、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2004年6月8日,我局下发了《
关于深入开展保险宣传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深保监发[2005]69号),组织各公司广泛开展了“保险宣传进社区”活动,倡导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弘扬保险业的诚信。从前一段时间开展活动的情况来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共有8家保险公司开展了“保险宣传进社区”活动,分别为:人保深分、国寿深分、平安人寿深分、太平人寿深分、华安财险深分、永安财险深分、友邦深分、民安保险深分,并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给“保险宣传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表)。从10月份的检查情况来看,人保深分、国寿深分、平安人寿深分、太平人寿深分、华安财险深分、友邦深分分别利用了小区宣传栏开展宣传。
二、基本成效
一是提高了社区居民的保险意识。小区宣传栏上的保险常识,贴近居民的实际生活,通俗易懂。如莲花北社区宣传栏上的“什么是保险”、“如何理赔”、“警惕地下保单”、“深圳保监局是做什么的”、“深圳合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名单”,蔚蓝海岸小区宣传栏上的“人生不可少的四张保单”、“续期保费怎么交”等一系列内容,深入浅出地宣传了保险基本知识,对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树立了保险业的诚信形象。通过小区宣传栏普及保险常识、倡导理性消费保险,现场解答小区居民的保险咨询,免费发放保险消费指导手册等各种资料,为民着想,树立了保险业良好的诚心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创新了保险宣传的形式。与简单枯燥的“广告”相比,以“普及保险知识、共建和谐社区”为主题的公益性宣传更容易被人接受。同时,社区宣传平台多,载体广,内容丰富,深入社区,贴近生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栏方面普遍存在内容更新频度低、持续时间较短等问题。我局要求,各公司组织的“保险宣传进社区”活动应主要通过社区宣传栏进行,宣传栏使用时间不得低于一年,宣传栏内容必须每季度更新一次。但检查发现,部分保险公司并没有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如人保深分、国寿深分已分别撤下梅林一村、海景花园宣传栏上的内容。同时,部分公司对宣传栏内容的日常维护欠佳,如友邦深分负责的鹿丹村小区宣传栏上的宣传画存在严重脱落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