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
(甘教办〔2006〕7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
为做好2006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教育系统的信访和稳定工作,教育部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06年3月底,在教育系统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为确保我省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信访条例》,狠抓教育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工作,使教育信访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有力的维护了教育系统的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这些矛盾和问题也必然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教育信访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加之冬春季节是我国传统节日和重要会议比较集中的时间,是各种信访活动的多发期,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在这段时间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对于维护教育系统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十分必要。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重点部位、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取得实效。一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要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三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及时掌握群众信访动态,对重大集体上访苗头及重点人、重点问题要及时予以排查;四要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群众越级集体上访,要做好超前化解矛盾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五要对排查出来的苗头和问题及时汇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限时解决;六要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制定方案,采取领导包案,综合协调,限期解决;七要建立健全排调、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出单位、不出当地、不出系统,尤其要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防止突发性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稳控;八要对进京、来省的非正常上访,要尽快将上访人员接回,并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九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对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