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控制推广区域种薯供给,确保脱毒种薯质量。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要组织种子管理部门以县(区)为单位,结合2008、2009年全省马铃薯脱毒一、二级种薯扩繁补贴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开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根据脱毒种薯推广乡(镇)、村、社农户的意愿为统一供应所需的各级别种薯,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马铃薯脱毒种薯的监督管理和种薯质量检测力度,特别是对推广区农户所供种薯的级别、种薯的质量、包装、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所供脱毒种薯的质量完全符合国家种薯质量标准,确保农户推广应用上真正的脱毒种薯。
(四)配套推广农业增产集成技术,提高马铃薯单产水平。在脱毒种薯推广过程中,各地要将马铃薯脱毒技术与全膜覆盖双垄沟播、垄作坑种等旱作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农业增产集成技术相结合,实现良种良法配套推广,不断提高农业增产技术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全省马铃薯单产水平,充分挖掘脱毒种薯的增产增效潜力。
(五)强化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对脱毒种薯的认识和应用水平。各地要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马铃薯脱毒种薯的宣传和培训,使当地农民亲眼看到脱毒种薯与普通种薯的优点和区别,提高农民应用脱毒种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在脱毒种薯推广区树立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推广面积、农户数、品种名称、品种级别、品种来源、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人(包括联系方式)、栽培技术要点、目标单产、目标增产幅度等内容,以供农户全面了解脱毒种薯推广情况及技术咨询;二是举办科技知识培训班和现场观摩会,通过集体培训和指导,使农民全面了解和掌握脱毒种薯及相配套的栽培技术;三是实现科技入户工程,技术指导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指导,随时解决推广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四是采用播放录像、印发宣传资料、技术规程等进行广泛宣传,确保项目区每户至少有一份技术指导资料和一名技术明白人,确保推广任务的完成。
四、实施计划
2月份 制定下发全省项目实施方案;
3月份 项目县(区)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签订责任书,确定责任人,科学确定种薯供应单位、选择适合的供应方式,向所管辖市(州)上报实施方案,市(州)统一汇总后上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4月份 开展种薯供应和质量监管,全程进行技术指导,完成好播种工作,全面落实推广任务;
5-6月份 市(州)农业行政部门开展辖区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对抓好种薯田的田间管理,及时拍摄形成图片资料,并将任务完成的阶段性进展情况上报省农牧厅及省种子管理总站;
7-8月份 县(区)做好现场观摩、培训和宣传;
9-10月份 市(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测产,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11月份 完成项目年度总结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由省农牧厅管理,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为了确保推广任务保持保量的完成,省上成立省农牧厅主管副厅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领导小组,并在省种子管理总站设立项目实施办公室,负责实施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市(州)、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责任人。各市(州)农牧局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一个科室协调此项业务,种子管理部门要抓好种薯质量的监督和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项目县农牧局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种子管理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好落实、配套技术的推广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抓好项目落实。项目实施县(区)要及早安排部署,根据省上的实施方案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社,并按一村一品的原则和农户的意愿确定和细化推广品种和脱毒种薯的级别,抓好项目落实。
(三)强化监管,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各地要按照项目县(区)有脱毒种薯推广区域图、乡(镇)有任务分解表、村有任务落实清册的要求,建立项目档案,规范管理;各市(州)要强化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任务指标的落实和脱毒种薯的推广应用。
(四)强化培训宣传,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各地要适时采用组织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媒体报道、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马铃薯脱毒种薯推广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围绕优质高产、节本增效,大力推广机械化播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机耕机收、旱作节水农业等先进实用新技术,做到良种与良法相配套,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