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教外〔201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的要求,结合我省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合作协议及我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实施方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所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统一进行;学生类和非学生类申请人的申请均由你单位统一受理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四)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五)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可申请的留学项目

  请申请人登录http://www.csc.edu.cn/Chuguo/49b87f444c814f4bb5f52d28a1ae7c68.shtml,查看《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等相关材料,选择符合条件的留学项目(我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申请西部项目)。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条件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