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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1、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媒体广告的不间断监测,监测的重点内容是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及虚假广告。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违法广告监测记录并及时将违法广告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3、工商部门要依法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严厉查处。

  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广告所涉的药械实行重点抽验,对情节严重的建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销售该药械和撤消该广告批准文号。

  (九)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用械安全监管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购进、储存、使用药品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2、卫生部门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医疗单位加大对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力度,提高不良反应报告质量,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水平,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药品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做到及时响应,快捷处理。

  (十)以整治促规范,推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1、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我市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市工信委要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生产供应能力,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加大对本市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基本药物抽验力度,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相关部门要完善我市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规范创制新药,对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药等医药产业予以重点支持。要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建设,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许可条件,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3月至4月)。各有关部门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各县(市)按照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广泛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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