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大风强降温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09]1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蒙古南下强冷空气影响,10月31日起到11月2日,全区将有一次大风强降温天气过程,全区有5级-6级偏北风,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四市的部分地区阵风可达7级-8级,并伴有沙尘天气,日平均气温下降10°C左右,吴忠市东部和石嘴山市大部降温幅度可达10°C以上。11月1日凌晨,预计全区最低气温-4°C-0°C;11月2日凌晨,预计全区最低气温-10°C? -7°C。为了妥善应对大风强降温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设施农业等防灾减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宣传指导群众做好应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和信息手段,迅速将这次大风强降温天气过程及其对设施农业生产等不利影响宣传到广大农户,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引导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强防范意识,高度重视防范工作,及时预防大风强降温对农作物、畜禽等造成损害。
二、紧急行动,积极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设施农业预防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设施温棚和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加固棚膜、草苫和增加覆盖、加温等措施,防止大风揭膜、揭苫和冻害,对大风掀起或撕裂的棚膜,要及时进行固定和修复。中南部地区要对秋覆膜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压土加固等措施防止大风损坏地膜,确保覆膜质量。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经果林、畜禽防冻工作,努力把大风强降温过程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要防减并举,统筹抓好综合减灾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筹兼顾,防减结合,扎实做好各类灾害的监测和防范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交通、公安部门要密切注意道路交通状况,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疏导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利设施的安全检查,搞好预警预报,确保不出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通知企业停止高空施工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部门要随时准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保证工农业生产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