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9〕81号)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9年,我省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部分灾区群众生活极为困难。目前天气转冷,部分受灾群众缺少口粮和御寒衣被问题比较突出。为解决灾区群众生活困难,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 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14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12月15日捐赠活动结束,12月20日前将捐赠款物全部送到灾区困难群众手中,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二、捐赠活动范围
此次捐赠活动主要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平部队、学校、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各界中广泛开展。这次捐赠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捐赠新棉衣、新棉被(毛毯)等御寒物品。
三、捐赠活动组织形式
捐赠活动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民政部门具体落实。
市委各部门、人大、政协、纪检委、法院、检察院和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部门的捐赠工作由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的捐赠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个体营运车辆的捐赠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金融保险企业的捐赠工作由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负责;工业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捐赠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房地产开发、建筑企业的捐赠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驻平部队的捐赠工作由四平军分区负责;个体工商户的捐赠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税务、财政、人事、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所有捐赠衣被和捐赠款均由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衣被接收地点:四平市阳光超市(铁西区南仁兴街1490-2号,南湖公园东门南行300米,社会救助管理站院内)。捐赠款统一由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接收地点设在建行金财支行(市财政局东侧一楼),需转账的,请转四平市慈善总会,开户行:建行金财支行,账号:22001622336055000801。各捐款单位交款时要注明“送温暖、献爱心”捐款,然后凭存款单到市民政局财务室(市政府7楼)登记并换取捐赠收据。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3266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