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非煤矿山:巩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型材企业机械切割技术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的成果,继续开展地下矿井提升系统整治;重点整治“一面墙”开采,凡是没有形成台阶开采的,一律停产整顿;矿山实行机械铲装作业,杜绝人工装车;加大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抓好危、险、病库的整改、关闭工作;加大对地下矿山通风防尘、运输提升、供排水、供电、井下采空区管理系统和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
1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巩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排查租赁闲置场所从事化工生产装置,严厉打击危险品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危险化学工艺装置安全监控自动化改造推进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整改达标工作;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第二次普查,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16、继续开展高毒和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专项治理;继续推进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申报;按照上级部署,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
17、道路交通:加强危险路段隐患治理,推进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辆的整治,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超速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运输、非法载客行为。
18、水上交通:深入开展水上交通“两防”(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加强砂石采运船舶、施工船舶、客渡船舶和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开展农用船舶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治理渡口码头、水运企业安全隐患。
19、公共聚集场所:以大型娱乐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抓好火灾隐患治理,深化防火安全整治。
20、继续抓好建筑施工、民爆、农机、特种设备、船舶、旅游、学校等行业领域的整治工作。
(五)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21、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工作。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领域要制定标准化工作方案,安全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单位数量在上年的基础上,再新增30%。
22、加强“金安”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一期“金安”工程建设任务;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实现与市级远程监控平台对接。
23、加强应急救援建设。逐步完善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加强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各行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发生事故能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4、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9〕242号文件精神,配齐配好市(县)安监部门安全监管装备。同时,要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乡镇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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