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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五百万亩梯田建设工程”平凉市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五百万亩梯田建设工程”平凉市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进一步加快全市梯田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新增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的战略部署,现就认真做好全市梯田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尽快成立县(区)梯田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按省上要求,各县(区)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水务、国土、统计、水保、扶贫办、农发办、调查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梯田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梯田建设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保局,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2.明确责任主体,整合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作为“五百万亩梯田建设工程”平凉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以县为单位,根据省上下达的计划任务,对发改、财政、水务、国土、扶贫、农发等各部门的建设计划,进行任务和资金统筹安排。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水保局要切实加强对梯田建设的管理、技术指导和业务服务工作。市发改、财政、水务、国土、扶贫、农发等部门要做好与省上对口部门的联系协调和建设任务、资金落实工作,督促各县(区)实施梯田建设工程,主动帮助基层解决梯田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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